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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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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地指导柳州市的城市开发建设,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实现柳州市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目标。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机制,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要求,结合柳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2、《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3、《柳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

5、《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

6、《关于做好2008年和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及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公布工作的通知》(桂建规园[2008]2号);

7、《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国发[2007]24号);

8、《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7年11月19日);

9、《廉租住房保障办法》2007年11月8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

第三条   规划范围

规划区范围包括柳州市市区及市区外围紧密相连的邻县的部分区域,市区外围包括的区域具体为:(1)拉堡镇、进德镇的部分用地,(2)雒容镇的部分用地和古亭山开发区。规划区总面积约为882.2平方公里。

第四条   规划期限为2008年至2012年。

第五条   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及措施,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六条   指导思想

规划期内,坚持以人为本,结合本市资源和环境承载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构建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第七条   规划原则

1、统筹与集约原则。从区域和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出发,对市内各居住片区、各组团进行合理布局。合理确定人口规模和土地投放量,集约高效地利用城市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2、发展和保障相结合原则。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合理确定住房建设规模和住房结构,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重点保证政府保障型住房和中小户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

3、可操作性原则。住房建设规划作为近期住房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应突出其可实施性,为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依据,在技术上与相关计划或规划相衔接,使规划更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4.平衡协调原则。加大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住房供应,充分考虑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对交通、公共服务等设施条件的需求,合理安排政府保障型住房和中小户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区位,改善中低收入群众的生活环境,降低生活成本。

5、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原则。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相结合,处理好近期和远期,整体和局部,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关系。

 

第三章 住房建设现状情况

第八条   现状居住用地情况

1、柳州市的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在城中片、柳南片和柳西片,2007年市区内居住用地为4069.3公顷,占城市建成区总用地的36.99%,人均拥有居住用地面积为36.99平方米。

2、柳州市现状城市居住用地布局不合理。一方面居住用地约70%集中在老城区,另一方面居住用地与工业生产用地穿插,与其他城市功能用地交错,与城市环境空间缺乏整体协调关系,居住区环境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第九条   现状住房建设情况

1、柳州市房地产开发一直以住宅建设为主,建立了以普通住宅为主的中高低档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以适应不同收入阶层的购房需求。目前柳州市住房的主要供给方式有三种: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含房改房、廉租房)、私人(有)住房。

2、柳州市政府建设部门积极落实国务院有关房地产的调控政策,大力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努力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房地产市场朝着宏观调控的方向发展,总体运行平稳。

3、根据柳州市社会经济调查相关数据显示,至2007年底,规划区内人口为110万,住房总建筑面积为3042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65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62.7万平方米,6599套;廉租住房约1.24万平方米,约262套。

第十条   柳州市最低收入及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

2008年3月至4月柳州市建委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组织动员城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基层单位,对柳北区、城中区、柳南区、鱼峰区等区域的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1、住房困难家庭数量

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以下简称住房困难家庭)共7974户,占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户数64%;其中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3076户,占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户数的38.6%,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4898户,占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户数的61.4%;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有房户有3222户,占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40.4%,无房户有4752户,占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59.6%。

2、人均住房情况

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12.3平方米,其中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5.6平方米。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户均建筑面积统计表 单位:平方米

项目

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合计

最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

人均面积

12.3

12.9

11.6

户均面积

35.6

35.1

37.2

3、廉租住房保障情况

到2007年底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有2162户(最低收入家庭2113户,低收入家庭49户),其中租赁补贴有1270户,实物配租有240户,租金核减有652户,所占比重分别为58.7%、11.1%、30.2%。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有6704户(最低收入1855户,低收入4849户)。

 

第四章 住房需求分析

第十一条   2012年规划区人口预测

至2012年,规划区总人口为152万人。

第十二条   规划期内住房需求预测

规划期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总量为4256万平方米,规划期内住房建设总需求为1214万平方米。

第十三条   规划期内住房市场价格预测

规划期内,柳州市商品住房价格走势将呈平稳增长趋势,住房价格增幅年均预计在10%左右。

第十四条   规划期内政策保障性住房需求预测

1、经济适用住房:2008-2012年应建设220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包括:

(1)、通过实行定指标、定房价、公开竞标的方式运作,由房地产开发商参与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2)、柳州市企业全额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3)、规划期内改造21个“城中村”, “安居工程”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2、廉租住房:规划期间需建设廉租住房2758套,总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

(1)、2008年度实现民政局划定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1855户符合保障条件却未能获得保障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20%实物配租(370户),80%租房补贴进行保障,需供应廉租住房368套,廉租住房供应量达到630套。

(2)、2009年度实现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20%实物配租,80%租房补贴进行保障。实物配租达到1500户,需供应廉租住房870套,廉租住房供应量达到1500套。

(3)、2010年实现民政部门划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预测住房保障户数达到10000户,按20%实物配租,80%租房补贴进行保障。实物配租达到2400户,需供应廉租住房900套,廉租住房供应量达到2400套。

(4)、至2012年,在继续扩大对最低收入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的基础上,预测廉租住房供应量达到3000套。

 

第五章 住房规划发展策略

第十五条     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速旧城改造,疏解城市功能。

继续完善河东新区和阳和工业新区的基础设施,推进官塘新城建设,启动城市外环路建设,加快城市东拓进程,拉开城市向南向北的发展空间。同时逐步完善旧城功能,疏解旧城交通、工业和人口,改善旧城环境。

第十六条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营造适宜人类居住的环境。

完善中心城区内部以及中西城区和外围组团之间的市政工程设施建设,保护好市区及周边地区的山水园林景观,逐步搬迁市区布局零散的污染环境的工厂企业,推动城市生态系统质量的提高,创造优美的居住环境。

第十七条   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1、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柳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政策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需求。

2、进一步调整住房结构比例。根据经批准的住房建设规划,按照总量和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好普通商品住房的区位布局,统筹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

第十八条   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

1、合理地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2、对廉租住房的建设,在继续采取以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的基础上,在规划期内应逐步提高实物配租的比例。

3、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

第十九条   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

1、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

2、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第二十条   大力发展节约型居住区和节能省地型住宅。

加强规划、标准、科技、政策及产业等方面的综合研究,注重实用技术的集成与产业化,积极推进节约、生态型的居住区建设,积极引进和推广绿色建筑、生态建筑、可持续建筑,多渠道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

 

第六章 住房用地及建设规划

第二十一条   住房用地规划的目标

根据市场需求和城市用地布局,全面整合居住用地,合理确定城市居住用地整体布局构架,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有计划按步骤对建成区用地进行分片整治,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公共活动场所用地,进一步完善城市居住区环境。

第二十二条   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规划期内,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642.7公顷。规划期末市区居住用地达到4712公顷,人均拥有居住用地面积31平方米。其中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及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325.4公顷。

第二十三条   住房用地供应结构

1、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515.9公顷商品住宅用地中,325.4公顷的住宅用地用于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2、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为126.8公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19.1公顷,廉租住房用地7.7公顷。

第二十四条   住房用地供应年度计划

2008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15公顷,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25.27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24.17公顷,廉租住房用地1.1公顷);

2009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08.94公顷,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29.53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27.03公顷,廉租住房用地2.5公顷);

2010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08.94公顷,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28.72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26.02公顷,廉租住房用地2.7公顷);

2011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91.51公顷,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21.64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20.94公顷,廉租住房用地0.7公顷);

2012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91.51公顷,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21.64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20.94公顷,廉租住房用地0.7公顷)。

第二十五条   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柳州市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分布情况,城市住房建设用地的规划布局为:

1、老城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90.18公顷,规划期末人口2.7万人。

2、城中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545.21公顷,规划期末人口17.8万人。

3、柳北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337.71公顷,规划期末人口10.1万人。

4、河东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394.98公顷,规划期末人口10.3万人。

5、静兰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652.56公顷,规划期末人口21.4万人。

6、河东南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402.04公顷,规划期末人口13.4万人。

7、古亭山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319.18公顷,规划期末人口8.6万人。

8、洛维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125.24公顷,规划期末人口1.9万人。

9、河西南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557.89公顷,规划期末人口19.6万人。

10、桃花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135.89公顷,规划期末人口8.1万人。

11、潭西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438.74公顷,规划期末人口13.8万人。

12、太阳村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30.29公顷,规划期末人口1万人。

13、沙塘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131.79公顷,规划期末人口3.1万人。

14、柳东北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120.24公顷,规划期末人口2.5万人。

15、官塘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484.49公顷,规划期末人口13.9万人。

16、雒容居住片区:至2012年该片区居住用地总面积173.57公顷,规划期末人口3.8万人。

第二十六条   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

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一套住房,基本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14万套,总建筑面积1214万平方米。

1、规划期内,建设商品住房103200套,建筑面积981.6万平方米。

2、规划期内,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36800套,建筑面积232.4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4042套,建筑面积220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2758套,建设面积12.4万平方米。

第二十七条   住房建设结构

1、廉租住房保障本市双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规划期内,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严格控制政策保障性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经济适用房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第二十八条   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2008年,商品住房建设23000套,建设面积21840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7000套,建筑面积435900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368套,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

2009年,商品住房建设21800套,建设面积20700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7820套,建筑面积505500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870套,建筑面积39200平方米;

2010年,商品住房建设21800套,建设面积20700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7480套,建筑面积503600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900套,建筑面积40500平方米;

2011年,商品住房建设18400套,建设面积17460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5871套,建筑面积377500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310套,建筑面积13900平方米;

2012年,商品住房建设18400套,建设面积17460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5871套,建筑面积37750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310套,建筑面积13900万平方米。

第二十九条   城中村(旧村)改造计划

1、为促进全市产业结构提升和空间布局优化,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拓展全市住房供应渠道,满足居民住房需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统筹兼顾、综合改造,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以空间形态改造为突破口,逐步实现全市城中村(旧村)居住生活环境的普遍改善。

2、规划期内,为落实住房发展规划目标,保证全市住房供应,应积极落实相关措施,保证规划期内城中村(旧村)拆除重建规模达到城市建设总量20%以上的规划目标。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包括:雅莲村、黄村村、白露村、马厂村、白沙村、新云村、竹鹅村、磨滩村、渡口村、基隆村、门头村、帽合村、窑埠村、河东村、静兰村、牛车坪、水南村 、驾鹤村、鸡喇村、阳和村、社湾村等共21个村,涉及农业人口约8万人。

3、政府加大力度安置由旧城改造的失地农民,做好“安居工程”建设。

第三十条   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应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城中村改造时,要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有条件的地方,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

 

第七章 节能省地型住房发展规划

第三十一条   规划目标

大力推进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至2012年,柳州市新建住房实现节能50%;现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开展,试点探索旧住房节能改造;城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减少20%;住房建设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以上;新建住房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现在下降10%。

第三十二条   发展节能省地型住房的措施

1、建筑节能:所有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实施监管。大力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和供热制冷方式改革。推动现有住宅节能改造。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和可再生能源。

2、建筑节地: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和节约程度。合理规划住宅建设用地,在符合健康卫生和节能及采光标准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深入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实现城市用地的集约利用。

3、建筑节水:在住宅小区中,通过分质供水、推广应用节水器具等住宅节水措施与设备,节约用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积极推进污水再生利用、雨水利用,推广绿化用水利用再生水。

4、建筑节材: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提高建筑品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努力降低对建筑材料的消耗。大力推广应用高强钢和高性能混凝土。积极研究和开展建筑垃圾与部件的回收和利用。

5、新建住宅应从设施完善、人性化、无障碍设计、节能节水节电等多方面考虑设计,提高住宅的内部设备配置水平。通过提高厨卫设备、给排水与燃气系统、采取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设备与设施等四个方面的使用性能,来提高住宅的性能和舒适度。

6、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在保证住房功能和舒适度的前提下,推动建设节能省地型住房。创新和集成应用成套的技术体系,加大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住房科技含量,减少住房生命周期内的资源与能源消耗,逐步提高住房的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耐久性等综合性能。

第八章 政策与措施

第三十三条   积极落实住房发展规划目标,实施高效、集约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

1、保证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规划期内,应当按照全市住房发展规划目标,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年度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2、适当提高住房建设开发强度。针对我市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现状,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规划期内,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控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在符合规划控制原则和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住房建设的容积率。

3、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促进存量土地利用。规划期内,依据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造成土地闲置的不同原因,通过制定合理的闲置土地处置方案,以及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依法收回土地等各类办法,加大对各类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

第三十四条   加强住房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

1、合理确定年度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住房结构比例。新建住房供应结构在满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占年度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比重70%以上的“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可根据每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项目平衡”,合理确定其住房结构比例。

2、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管理。在落实住房建设规划编制体系、目标、内容、方法及标准上与上层次规划紧密协调。规划部门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审查规划项目,在项目选址上予以保证,同时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等规划设计条件。

3、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对拟新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套密度、住宅面积净密度两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加强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深化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

1、加强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应建立并完善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竞地价、竞房价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模式,积极推进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招标出让。

2、落实住房开发项目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新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必须明确住宅建筑套密度和住宅建筑净密度。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3、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规划期内,应进一步深化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对新出让的商品住房项目,逐步推行竣工验收后销售的模式。

4、建立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分级负责制,加强政策的传递能力和与基层的沟通能力,增强政策的执行效率,强化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住房管理责任。

第三十六条   加强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

1、政策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由市政府统一规划,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建设。新增政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套数、户型、面积标准、装修标准,以及出售、出租、使用管理的相关办法,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制订。

2、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管理。根据廉租住房工作的年度计划,切实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一是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二是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四是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鼓励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或捐赠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

3、廉租住房建设。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相结合,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加强廉租住房对我市低收入户籍人口和符合规定条件的暂住人员的保障作用。

4、完善经济适用房管理。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与销售过程的监管,落实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发挥税收、信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

严格按照国家调控政策,征收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

第三十八条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1、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对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尤其是套型结构超过规定的项目,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擅自改变设计、变更项目、超出规定建设的住房要依法予以处理甚至没收。

2、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3、完善住房建设规划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开发商试图通过扩大阳台面积和可以打通的小套型等设计来规避90平方米的限制,全面落实住房规划实施的相关责任单位,严肃纠正违反住房规划的行为并追究责任,加强住房规划实施的检查,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公共参与机制。

第三十九条   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

1、进一步促进住房二级市场发展,促进住房梯度消费,优化住房资源配置。相关部门应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完善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继续促进二手房交易、进一步提高办证效率。

2、进一步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引导居民转换消费观念。相关部门应制定房屋租赁综合税费征收办法,继续扩大租赁管理覆盖面,建立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资源库,建立房屋租赁市场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第四十条   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

1、抓紧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要完善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统计和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市场供求和房价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

2、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预期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第四十一条   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完善住房发展的战略研究与法制建设。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加强住房发展的战略研究与法制建设。规划期内,应制定全市住房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法制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住房与房地产业发展法制体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规划图则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解释和补充。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划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划由柳州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1 2008-2012年柳州市住宅用地年度实施计划表   单位:公顷

年度

商品住房用地

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

2008

115

25.27

2009

108.94

29.53

2010

108.94

28.72

2011

91.51

21.64

2012

91.51

21.64

合计

515.9

126.8

 

2 2008-2012年柳州市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年度实施计划   单位:公顷

年度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廉租住房用地

2008

24.17

1.1

2009

27.03

2.5

2010

26.02

2.7

2011

20.94

0.7

2012

20.94

0.7

合计

119.1

7.7

 

3   2008-2012年柳州市住房建设年度计划表   单位:万平方米

年度

商品住房

政策保障性住房

合计

经济适用住房

廉租住房

2008

218.4

43.59

1.65

263.64

2009

207

50.55

3.92

261.47

2010

207

50.36

4.05

261.41

2011

174.6

37.75

1.39

213.74

2012

174.6

37.75

1.39

213.74

合计

981.6

220

12.4

1214

 

 

 

 

4  2008-2012年柳州市通过市场运作建设经济适用房用地安排一览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用地面积(公顷)

规划情况

套型控制

套数(套)

1

银海小区

航北路南、北两侧

12.38

二类居住用地

100%

2110

2

古亭山经济适用房小区

古亭大道“翠湖园”东北面

6.67

二类居住用地

100%

1100

3

河东经济适用房小区

河东路北面

6.67

二类居住用地

100%

1000

4

北祥新居(经济适用房)

北雀西面原化学纤维厂工业用地

1.7

二类居住用地

100%

300

5

静兰片经济适用房小区

武警水电学校北面的静兰农民回建地

6.67

二类居住用地

100%

1200

6

鸡喇片经济适用房小区

已收储双马电器厂储备用地

5

二类居住用地

100%

900

7

大桥片经济适用房小区

柳石公路西侧、农工商房开柳石公路都乐路口安置用地内

1.5

二类居住用地

100%

270

8

和谐家园

航鹰大道、航四路、航生路及航五路围合地块

11.28

二类居住用地

100%

2100

9

泰安居

九头山路12号

0.21

二类居住用地

100%

60

10

黄村经济适用房小区

黄村村

7.8

二类居住用地

100%

1300

11

和兴园(经济适用房)

跃进路以东、白沙路以西

5.27

二类居住用地

100%

2730

12

桂景湾片经济适用房小区

桂景湾片

2.7

二类居住用地

100%

540

13

河西花卉公园经济适用房小区

柳太路河西花卉公园南侧

2.01

二类居住用地

100%

300

 

合计

 

69.86

 

100% 

13910

注:地块用地面积包含配套设施用地

 

5 2008-2012年柳州市廉租住房用地安排一览表 单位:公顷

地块名称

用地面积

规划情况

套型控制

套数(套)

北祥新居

6.8

二类居住用地

100%

2488

和兴园

0.9

二类居住用地

100%

270

合计

7.7

 

100%

2758

 

6 2008年柳州市商品住房建设计划一览表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开发项目土地总面积(万m2)

项目总建筑面积(万m2)

2008年施工面积(万m2)

1

和佳房开

 

市龙潭路西侧

18.8

27

8

2

尔海房开

南山·御景苑

柳石路

9.5

17

2.13

3

龙泉房开

 

航岭路

1.2

2.5

2.5

4

中侨房开

新东方

桂柳路电化厂

28.7

39

28

5

兆安房开

兆安现代城

文昌综合楼旁

13.37

31

10

6

协和房开

电器厂项目

西江路

8.67

13

8

7

兴佳房开

 

文昌综合楼旁

2.67

18.68

13

8

双恒房开

 

西江路26号

0.88

1.6

1.6

9

天成房开

桃源名邸

东环路101号

1.88

3

1

10

兆安房开

四季花城

柳邕路旧机场

13.9

10

6

11

万和房开

耀鑫大厦

映山街33号

0.4

2.05

0.58

12

欣欣房开

月华园二期

红碑路8号

0.7

1.13

1.13

13

华侨房开

现代收获城

连塘路(红光桥头)

1.3

2.2

2.2

14

兴全房开

鸿兴名园

白云路西一巷12号

1.9

3

1.5

15

城乡房开

宝城苑四期

航惠路3号

0.1

0.4

0.4

16

华远房开

金桂田园

桂柳路8公里处牛奶场

2.1

3.5

1.4

17

正松房开

金榜来大厦

高新路

0.35

0.77

0.77

18

百草堂房开

百草金都

跃进路40号

0.52

1.14

1.14

19

星苑房开

星园林居

和平路134号

4.7

10

3.33

20

日高房开

玲珑居

柳石路

0.47

0.98

0.98

21

冠亚房开

冠亚·尚成国际

跃进路88号

3.87

17

10.2

22

鑫弘房开

铭溪港湾

柳邕路二区6号

1.65

4.2

2.1

23

怡和房开

真龙花园

桂柳路电话厂旁

5.94

12.47

3.66

24

中裕房开

裕龙苑

城站路南二巷9号

0.69

1.36

1.36

25

嘉伟业房开

夏品尚东

东环路129号

0.35

1.1

0.47

26

嘉业房开

温馨家园二期

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面

0.37

2.08

0.84

27

福邦房开

福邦大厦

跃进路106号

0.49

2.68

1.34

28

恒茂源房开

嘉汇龙潭

柳石路153号(原磁电机厂)

3.47

7.44

3.51

29

银阳房开

 

旧机场(帽合公园旁)

7.2

17

8.73

30

宏华房开

在水一方

潭中西路7号

7.21

18.2

13.1

31

华泰房开

天和人家

燎原路41号

1.54

0.86

0.53

32

丰泽房开

五星中环大厦

公园路43号、47号

0.33

3.54

2.1

33

四季花都

锦绣路1号

1.53

3.8

0.58

34

银河房开

南亚·名邸

东环大道220号

6.28

19.49

2.01

35

柳铁腾龙

富丽嘉园1#商业办公楼

潭中西路15号

0.42

0.38

0.08

36

斯丹夫房开

维多丽亚·美庐

白沙路4号

2.9

5.84

1.72

37

通建房开

桂中-王座花园

桂中大道东段

0.52

6.1

2.15

38

桂河房开

徽州小苑

柳石路362号

1.5

2.25

1.68

39

恒源佳房开

桂景湾-水天一

北雀路45号

0.92

3.5

1.75

40

富鸿房开

滨江世纪城

鹧鸪江马鞍新村

2.92

4.2

1.53

41

川海房开

川海珑庭

跃进路106号

0.5

2.98

1.78

42

电力房开

东郡

东环路与文昌路交汇处

3.5

12.69

4.57

43

银阳房开

文博帅府

二桥东侧

2.3

7.5

5.71

44

坤和房开

航岭佳苑

航岭路11号

1.29

2.24

0.45

45

柳岸春晓

红光路66号

3.3

6.1

 

46

兴佳房开

碧丽星城-三期

跃进路102号

5.87

5.65

5.65

47

凤凰房开

柳岸金邸

红光路66号

2.99

2.99

 

48

居上房开

居上-V8城

东环路230号

1.12

6.45

4.96

49

居上好人家

东环路金色世纪对面

 

 

 

50

连和房开

文源华都

桂中大道北段西侧

0.45

16

2.58

51

腾安房开

柳北文化商业广场

北雀路69号

1.29

3.86

2.41

52

声福房开

声福-五金机电城

柳邕路旧机场

3.6

11.2

3.34

53

白云雅居

白云路

 

 

 

54

正松房开

金盛广场

东环路47号

3.21

12.23

1.91

55

鑫宇房开

鑫汇金都

屏山大道北天山路南一巷东(汽车厂对面)

0.45

2.23

0.64

56

阳光100

阳光100城市广场

桂中大道南段与文昌路交汇处东北侧

0.68

7.35

1.47

57

兴柳房开

蟠龙宝邸

水南路243号

4.89

8.03

4.05

58

新景房开

华林君邸

东环路

 

6.74

2.41

59

金森林房开

青山悠客

市燎原路北段

0.2

0.78

0.78

60

普利华房开

利华嘉园

白沙路12号

1.1

2.9

1.45

61

美欣房开

紫荆花园

荣军路东三巷131号

2.8

5.9

3.37

62

美好愿景房开

愿景-品格小区

旧机场航三路与航星路围合处

9.2

16.5

12.37

63

望泰房开

龙城华府

航银路与航一路交汇处西南侧

4.8

17.6

7.82

64

兴佳房开

清华坊

桂中大道北片区东侧

11.5

22.5

5.08

65

山水福弟

东环路41军旁

 

 

 

66

双恒房开

金润华庭

潭中西路28号

0.6

2.4

1.8

67

金宇房开

和谐家园

旧机场航鹰大道

11.28

20.33

3.13

68

东城印象

高新一路7号

2.04

1.1

 

69

隆地房开

金苑商厦

潭中东路(老车管所对面)

0.34

1.8

1.8

70

江岸名轩二、三期

二桥西侧

 

 

 

71

永隆大厦

中山东路(日报社旁)

 

 

 

72

柳报房开

景霞丽园

斜阳路西侧

0.2

0.58

0.5

73

嵘福房开

东岸-御花园

潭中大道东南侧110号

2.1

14

12.72

74

三鑫房开

金河湾四期

潭中西路28号

2

5

1.5

75

永意房开

市政花园

荣军路160号

0.57

2.7

1.35

76

北城名府房开

北城华府

北雀路45号

6.5

6.1

1.95

77

天鹏房开

半岛花园

北雀路黄村菜市对面(原啤酒厂)

 

 

 

78

重柳房开

鑫柳家园

柳南区政府旁

 

 

 

79

农工商房开

桥园小区

莲花客运站旁

 

 

 

80

京城房开

京城商贸

地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仓库(柳邕路空军大门对面)

1.72

4.86

2.24

81

旺业房开

龙城世家

桂中大道(新十二中旁)

4.65

18

3.78

82

国盛房开

凤起新都

西江路66号

28.68

50

7.5

83

长兴、东岸房开

长兴阁

柳邕路225号

0.56

0.3

0.3

84

瑞泰房开

金瑞国际

潭中高架桥旁(三桥加油站旁)

0.31

2.17

0.65

85

元源房开

驾鹤小桃源

屏山大道185号(原烟厂地块)

2.54

8.4

1.26

86

立安房开

锦绣香江

锦绣路4号

0.85

3.45

1.53

87

伽良房开

柳畔东堤商住楼

海关二路10号科技馆旁

0.36

1.83

0.9

88

国大房开

 

龙城路、五一路下穿通道

1.1

2.47

1.23

合计

293.65

647.35

270.04

 

7 2008年柳州市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一览表

序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开发项目土地总面积(万㎡)

项目总建筑面积(万㎡)

2008年施工面积(万㎡)

经济适用住房

1

区二安

住宅楼

跃进路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