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现在已经买上房子的80后们,不论房子的大小总能惹来羡慕的目光,可是有一群80后的业主买了房却不敢收,河北石家庄市一群已经买了房的80后业主们,目前正在进行拒绝开发商强迫交房的维权行动,他们的处境有多尴尬,先看看几位80后业主的投诉:
消费者有话说:楼盘未在质监部门注册过
张女士的先生:建设局反馈过,给我们的回复的是东三路与盘古东街交叉口的东方魅力商住大厦未在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有关交房事宜请咨询质监部门,质检部门给我们的答复是这个楼盘也没有在那注册过。楼盘能提供给我们的是一个内部的验收证明,类似于开发商跟监理公司验收建设单位的验收证。
合同里面定的是12月31号交房,现在已经晚了十几天了,早交一天违约金可以少赔点,石家庄市政府规定的从2006年6月份以后不许收天然气移植费,现在开发商要每户收3200元的天然气接口费,物价局这个收费不合理。
记者:这个房子感觉和你当初想象的差别大吗
业主:差别比较大,有点矮,宣传的地暖,最后也改成了暖气,因为属于塔式的楼,里面有个天井,我那块的窗户是铁皮加单层的玻璃,西边那块的就是塑钢的双层玻璃。开发商解释说这是消防的要求,但是同一个位置的还有不同的材料做的?这也是我没法接受的。
消费者有话说:开发商自行验收作为交房凭据
主持人:“东方魅力”商住大厦是由河北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2010年3月,开发商看准了80后业主的买房需求,以70年产权小户型社区智能化为噱头,吸引了大批的80后业主前去购买,当时开发商和业主们签订的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显示的交房的日期是2011年12月31号,接到开发商迟到的电话收房通知之后,业主们到达交房的现场就已经意识到,自己艰难的维权行动就要自此开始了。
几位业主提到开发商答应1月18日组织业主开会,那么开发商代表如何解答业主们关于房屋质量没有验收合格的质疑,业主们又能不能够如愿以偿的解决自己的收房问题呢?以下是业主提供的会议现场的记录:
开发商:公司建设单位现在开始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检验都合格,我们认为具备了交房的条件。
业主:我来得晚,我想请问一下您在河北润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职务,是不是股东?
开发商:其实我在公司上班,公司应业主的要求派我过来做一个解释说明。
业主:您今天做的承诺或者您说的话能不能代表跟我们签合同的这家公司?
开发商:可以。
主持人:开发商的代表回复业主说,目前没有任何官方的证明文件,他们手上有的就是自己还有监理单位盖章的房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关于这个房屋验收合格文件,是不是能够证明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来看开发商如何回答:
开发商:这个合同就是了,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期限这块,该商品房经检验都合格。
业主:您自己验收合格?
开发商:包括五项,首先是开发商还有承建单位,我们的承建单位应该是全国最好的,还有石家庄市华艺设计院也是甲型的设计院,监理单位也是甲型的,开发商是二级资质,由这五个部门验收合格才行。
业主:商品房合同归管理局管,你要让管理局出一份管理鉴定才行。
主持人:开发商说有监理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就可以交房,要到政府办理的验收合格文件可以在收房之后继续办理,在石家庄是不是监理单位盖章就可以证明说房屋具备了交付条件,配套的设施都还没有完工,监理单位是否就可以出具这样的证明文件,开发商关于配套设施没有施工完就急着交房原因:
消费者有话说:管理部门未接到楼盘验收申请
业主:那等于是您这房子现在没有拿到合格证?
开发商:怎么会没有合格证呢?
业主:这是哪个部门出示的文件?
开发商:后有盖章。
业主:这是一个内部文件,您这是自己盖了章,自己说自己房子合格的文件,我们已经咨询过了,管理部门没有接到这个楼盘提交的检验要求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