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地块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竞买申请人需具有2018年9月7日柳州市公开征集|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公告项目中同一批次任意一个项目的土地熟化人资格,并具有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土地熟化人资格证明文件。
述地块竞买申请人若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须在柳州市注册成 立新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 P (2020) 58号地块
1. 竞得人须在红卫仓及周边片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无偿提供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350平方米的安置住宅房屋。提供的住宅房屋方案(含套型、位置、面积等)须取得柳北区人民政府同意,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2. 地块内需配建: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区人民政府;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城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3. 该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 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二) P (2020) 59号地块
1. 竞得人须在红卫仓及周边片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无偿提供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400平方米的安置住宅房屋。提供的住宅房屋方案(含套型、位置、面积等)须取得柳北区人民政府同意,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2.地块内需配建: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区人民政府: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城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3.该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级整理单 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18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10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0月10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 2020年9月30日9时至2020年10月12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人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 0772- -2833271 2810217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