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平方米只要3500元,比市场价低太多,碰上这么便宜的房子,你信不信,会不会买?在柳工作的孟女士就信了,并向柳州市商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润公司”)支付26.5万元首付款购买一套如此便宜的房子。然而,到了约定交房期限,商润公司却大门紧闭,人也“失踪”了。这时,孟女士才如梦初醒:“上当了!”
事实上,像孟女士这样“上当”的购房者有很多,他们都被商润公司编造的“便宜回迁房”套路给诱惑了。不仅如此,柳州市国润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公司”)也通过同样的套路诱惑了不少人。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者系同一人——王某文。

商润公司卷帘门上的字样(资料图)
24日,58岁的王某文被指控犯合同诈骗罪在鱼峰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同时,商润公司、国润公司也被指控涉嫌单位犯罪受审,两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出庭应诉。

被告人王某文出庭受审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文作为被告单位商润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以其子王某的名义设立国润公司,并实际控制、管理上述两家公司。商润公司、国润公司虚构已收购大量柳州市牛车坪片区整村改造项目回建安置房指标等事实,与被害人签订合同,非法占有被害人交付的购房款。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文和两家被告公司犯罪事实经司法鉴定,2012年3月12日至2017年11月23日期间,商润公司累计收入购房款金额达219892649.8元(2.19亿多元),其中有613份合同共计140460410.8元(1.4亿多元)无房交付,至2017年11月29日已退还房款金额共计53425034元(5342.5万多元),尚有87035376.8元(8703.53万多元)未予以退还。而国润公司则在2017年5月28日至10月6日期间累计收入购房款金额26342883.96元(2634.28万多元),所签订的162份合同全部无房交付,至2017年9月9日已退还房款金额共计398424元(39.84万多元),尚有25944459.96元(2594.44万多元)未予退还。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商润公司、国润公司在王某文的实际控制管理下,通过上述方式与义某、刘某等15名被害人签订合同,非法占有他们交付的购房款共计197.52万多元。

已关门的商润公司(资料图)
2017年12月15日凌晨1时许,王某文在南宁市江南区某酒店内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表示,被告单位商润公司、国润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王某文系对被告单位合同诈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王某文辩称他和两家被告公司都没有诈骗行为,这其中有一些误会。被告单位商润公司、国润公司的诉讼代表人魏某(商润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但辩称其不具体负责公司业务事项,有些情况不大清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