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规避法律风险,9月30日,柳州市住建局发布温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对未办理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等项目不要购买,也不要缴纳任何费用;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的款项,务必缴纳进入资金监管账户。
柳州市住建局提示:
新建商品房项目,需要办理预售许可证方可销售。市民如需购买期房的,可在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查阅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如未办理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属于无证销售,不要购买或者缴纳任何费用。购买现房的,可在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要求查阅是否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及现售备案手续,如没有,请不要购买或者缴纳任何费用。
市民在购房时,要按照预售许可证上的资金监管账户,将购房首付款、定金、分期款或者一次性付款转入该监管账户,该监管账户是唯一、可查询的,请不要转缴纳到房开出具的其他任何单位、个人账户。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要查看项目的预售许可手续外,还要重点审阅查看项目销售现场的项目立项或者备案手续以及土地出让协议手续,凡是注明为集体土地上或者国有土地上的保障性住房、回迁安置房、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均属于已有特定保障或者安置对象、无法交易的房源,请不要相信任何营销或者宣传,购买此类房源,其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如发现违法或违规行为可以向柳州市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以及柳州市房产交易所举报电话2802361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