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柳江区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惠及面,减轻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商贷)的还贷压力,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办理柳江区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超,对于由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及北部湾银行柳州市区营业机构发放且抵押物位于柳江区的商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办理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
二、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申请人按照《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材料一览表(商转公顺位抵押)》(附件)提供业务办理材料。
三、柳江区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申请办理地址为该笔商贷发放银行柳江区营业机构,具体详见中心官网首页→贷款指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联办银行网点明细表。
四、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印发〈柳州市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柳房金 〔2020〕15号)相关规定执行,详见中心官网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本级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材料一览表(商转公顺位抵押)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8日
